串通友人燒屋騙保險 手機掉後院揭業主陰謀

雪梨一名投資者的物業在一場大火中燒毀,事後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遂提出上訴,但法院裁定該業主「同意」其友人蓄意縱火燒毀房屋,駁回上訴申請。

提出上訴的沙馬(Sachin Sharma)位於西南區Ingleburn,Fields Road的5房獨立屋,五年前以每周600元出租。他為該物業購買家居保險,保額達46萬6,252元,而財物保險的保額是6萬637元。

2012年6月12日晚上,該屋發生火警,當時屋內無人居住。事後沙馬就該屋損失向保險公司NRMA索償被拒絕,理由是有證據顯示沙馬的友人辛濟(Jai Sen)蓄意縱火,導致火警。

沙馬入稟紐省地區法院控告NRMA失敗。審訊期間,一名男鄰居作供稱,沙馬曾笑言,若房屋被燒毀,便能獲取保險金。沙馬提出上訴,上周五遭三位上訴庭法官一致駁回。

法官Anthony Meagher於庭上稱,火警翌日,警方在現場的後院發現辛濟意外遺下的手提電話。辛濟謊稱,他一年前丟失了該手機,但通話記錄顯示,他於火警發生前4分鐘,晚上11時23分致電沙馬。

法官稱﹕「主審法官對所有可能性的惟一結論是﹕辛濟一直使用該手機,直至在火警當晚,縱火後在後院丟失手機。沒有其他合理證據能解釋,火警當時他在現場的原因。」法官又稱,基於火警前沙馬與辛濟的通話,「有力推斷」沙馬「同意放火」,「他的證據,以及提供證據的方式,與該結論一致。」

警方曾調查沙馬的通話紀錄,沙馬被盤問後刪除了手機上5個聯絡人的號碼。

另一名上訴庭法官Robert Montgomery裁定沙馬「不可理喻地拒絕承認事實」,「我覺得他嘗試捏造證據,避免『串連線索』,以繼續混淆視聽。」

(星島日報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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