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ght Centre被罰款1250萬 被控試圖操控機票價

聯邦高院判Flight Centre敗訴。

旅行社Flight Centre試圖與3間航空公司操縱票價,使其「價低保證」不會使盈利減少,但結果被罰款1250萬元。

它與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CCC)長期打官司,法庭昨日宣判,裁定它在2005至2009年間,5次違反貿易慣例法。

Flight Centre被控在該段期間多次要求馬航、新航及阿航(Emirate)要「讓我們(Flight Centre)的經營有利可圖」。

聯邦法院3名法官又指出,該3間航空公司在它們的網址上直接出售機票,售價比它們向旅行社(包括Flight Centre)提供的票價低。Flight Centre若要替航空公司售票低過直售價,它的定價便要降低,或者取消佣金或毛利。

在一連串電郵中,Flight Centre抱怨該3間航空公司賣便宜機票。電郵中稱,除非3間公司停止在網上賣更便宜機票,否則Flight Centre不會為它們推銷機票。

2009年3月的一條電郵中稱,「我可向你保證,如果那種作法持續,馬航不會獲邀參與日後的任何事項。」

官司中Flight Centre被告的焦點是,它究竟與那些航空公司在市場中有否競爭。結果競消會勝訴,Flight Centre首先被罰款1100萬元,但它進行連串上訴,把官司帶到聯邦高等法院,至終,Flight Centre昨日被判罰款1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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