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散工打半年有權轉長工

澳洲散工佔就業的比重愈來愈大,工會要求政府收緊規定,散工僱員任職半年後有權選擇轉為長工。

近年全職職位不斷減少,僱主為追求彈性控制成本,傾向請散工。

澳洲全國總工會 (ACTU) 表示,《公平工作法》當中對散工的定義有需要進一步收緊,一旦僱主聘用同一散工達六個月,代表該職位有長遠需求,必須給予散工僱員選擇權,隨時可轉為長工。

澳洲全國總工會秘書長麥克馬納斯 (Sally McManus) 在接受《澳洲人日報》訪問時稱,工會來年的首要目標,是防止就業巿場「散工化」,揚言會在此議題上與僱主團體抗衡。

目前澳洲有 250 萬人打散工。

工會表示,特別是每週以固定時間上班的僱員,在現行法例下已不能定義為散工,應享有長工所有權益,包括假期。

代表商界的澳洲行業集團 (Australian Industry Group) 批評工會的建議會反過來損害營商環境、就業和經濟。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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