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15人交出現金投資 雪梨男子承認騙700萬

雪梨東區一名男子假扮投資基金經理,聲稱掌有回報豐厚的投資機會,包括金礦內幕消息,在6年間向15名受害人騙取逾700萬元,包括華裔時裝設計師何莉莎(音譯,Lisa Ho)。

48歲麥利雲(Hamish Earle McLaren)周三在中央地區法院承認,從2011年5月至2017年7月被捕之前,干犯17項以詐騙手法不誠實取得財務利益,以及一項故意處理贓物,但其餘58項控罪獲撤控。

騙局以「層壓式」操作,被告遊說15名受害人提早取出強積金、申請貸款、放售股票等,以拿出現金給他做高回報投資。每次他成功遊說新的受害人,便用騙來的金錢作「花紅」及「利息」,分派給其他受害人,涉及金額達766萬元。

受騙的何莉莎稱,2011年底在前夫介紹下認識被告,並將85萬元強積金交給他作投資。被告把其中10萬元存入一間現已破產的投資公司,並將餘下金錢私吞。何成功入稟申請被告破產後,討回50萬元。上周她向《先驅太陽報》(Herald Sun)稱,她與其他受害人保持聯絡,獲知一些人取回了共56.9萬元,其他人則血本無歸。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於2016年5月在交友網站化名Max Tavita認識其中一名受害人,兩人發展成「情侶」後,女方被騙31.7萬元。一對退休夫婦亦被騙光171萬2,500元的強積金及積蓄。

2017年初,被告假扮大律師,到東區邦迪(Bondi)一間店舖選購滑浪板,接受東主委託處理一宗官司,最後騙走3萬3,270.42元的「和解費」。

其中兩名受害人是一對夫妻,由其他受害人介紹認識被告。被告聲稱他一位「地質學家朋友」在巴布新畿內亞發現一個金礦,是「非常好的短期投資機會」,哄誘夫婦支取20萬元房貸投資,之後以12萬元回報,引誘他們取出更多錢滾大投資,共騙去75萬4,900元。

被告犯案期間生活奢華,在紐省多處置業,包括紐省北海岸Blueys Beach一間房屋、雪梨內城Woollomooloo海濱住宅單位、邦迪海灘一間1房單位。他被捕後一直還押長灣(Long Bay)監獄。

他將於9月14日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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