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佈范冰冰逃稅 罰8.8億人民幣

新華社報導,范冰冰通過電影「大轟炸」獲得3000萬(人民幣,下同)片酬,而她通過拆分合同偷逃稅款730萬元,另外,她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欠繳稅款2.48億元(約500萬澳元),偷逃稅款1.34億元。范冰冰於12月31日前交8.83946億(約1.793億澳元)即可免於牢獄。

據新華社報導,今年6月初,群眾舉報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即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

報導稱,從調查核實情況看,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元,合計730萬元。此外,還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9月26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對此范冰冰未提出聽證申請。 9月30日,江蘇省稅務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在規定,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可免予行政處罰。

2018年6月,在稅務機關對范冰冰及其經紀人牟某廣所控制的相關公司展開調查期間,牟某廣指使公司員工隱匿、故意銷毀涉案公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阻撓稅務機關依法調查,涉嫌犯罪。現牟某廣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總結新華社消息要點:

一,范冰冰所需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8.83946億人民幣

二,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並沒有構成犯罪

三是,范冰冰的經紀人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四是,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開始問責程序,追究稅務機關相關人員未依法履職的責任

五是,稅務部門已部署開展影視行業自查自糾,年底前主動補繳稅款的免於行政處罰,拒不糾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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