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籲小心強積金騙案 誘開自管戶口提早領錢

有「不擇手段推銷員」針對打工仔,誘使打工仔違法提早領取強積金來買車、還債和去旅行。網絡圖片

澳洲稅務局(ATO)警告,有「不擇手段推銷員」針對打工仔,誘使打工仔違法提早領取強積金來買車、還債和去旅行。此舉不但令他們損失大筆行政費,還會面臨龐大罰款。

澳聯社(AAP)報道,騙徒向受害人保證其操作是合法的。手法是替受害人開設一個自行管理的強積金帳戶(SMSF),然後把受害人從金管局(APRA)規管的強積金戶口中抽走金錢,注入自管戶口內。之後,騙徒會向受害人徵收自管戶口的費用,並鼓勵他們把戶口內的金錢作日常用途。

稅局表示,這種活動是非法的,推銷員可被稅局和保安情報局(ASIO)檢控。從自管戶口提取的金錢,會被視為應課稅收入,並遭徵收受害人的邊緣稅率。

此外,受害人還可被徵收75%的漏稅行政罰款,以及被取消成為自己的自管戶口的信託人資格。非法取得約6萬元強積金的罰款,大約是1.5萬元。

稅局副處長奧賀勞倫(James O’Halloran)警告,人們要小心這些騙徒,他們不只令受害人損失強積金,還可能使他們被罰款大筆金錢。

稅局發聲明稱:「以這種方法嘗試提早領取強積金是非法的,人們要小心受這些推銷員所騙而造成財務危機。這些人可令你損失辛苦賺來的退休積蓄的一大部份。」

根據澳洲法例,打工仔要合法取得強積金,只能在65歲後;或者在1960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要在55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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