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省漢助妻自殺罪成 事後獲140萬保險金

一名男子被判在2014年協助妻子自殺罪成。法庭聆悉,他從妻子的人壽保險中獲益140萬元。

69歲被告莫倫(Graham Robert Morant)被判協助56歲妻子珍妮花‧莫倫(Jennifer Morant)自殺罪成。此外,他亦被判誘導妻子自殺罪成。

案情透露,死者患有慢性背痛、抑鬱和焦慮症。2014年11月30日,警員發現她死在自己的汽車的乘客座上,車窗緊閉,留有一張寫著「不要救我」的字條。當時車內後座被放下,尾廂擺放了一部由被告從五金店購買的汽油發電機。

昆省最高法院的審訊聆悉,被告從死者的3張人壽保險單中,獲得140萬元賠償。這些保單的唯一受益人是被告,而被告聲稱沒留意保單條款列明即使死者自殺,他也可獲賠償。

案情透露,被告曾向死者說,他想用這筆保險賠償金在黃金海岸腹地建立一個宗教公社,那裡有地堡,就像聖經裡的天堂一樣。

警方呈交法庭的盤問紀錄顯示,被告最初說他沒參與妻子自殺的事。不過,當他知道自己去五金店買汽油發電機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時,改變了其說法。

死者最好朋友丹特(Judy Dent)在庭上供稱,死者很清楚丈夫想要那筆保險賠償金。她又說,案發前一星期,死者與她會面時說:「我一定要這樣做。我要自殺,而Graham(丈夫)會幫我。」

在整場審訊中,被告沒有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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