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媒體及名記誹謗 華人富商稱名譽受損

2018年06月13日

週澤榮昨天在律師麥克林托克陪同下,到法庭作證。澳洲人報

聯邦法院昨天開庭審理澳洲華裔開發商周澤榮指控費法斯傳媒集團(Fairfax Media)和總理譚保(Malcolm Turnbull)前顧問高西安(John Garnaut)誹謗中傷他一案,他在堂上作證時告訴法官,由於高西安的一篇報道中「說我是一名罪犯」,他的聲譽蒙受巨大損害。
他說:「我從未料想到在澳洲這樣一個有牢固法制的國家,會發生這種事情。」
週澤榮透露,他在2015年獲女兒告知由高西安寫的這篇文章內容後,非常憤怒。他說:「這是一大打擊,對我是一大打擊,給我造成巨大傷害。」
他表示,自己在中國和澳洲從未做任何違法事情。
週澤榮在2016年採取法律行動,指控費法斯傳媒集團在2015年10一篇報道中誹謗他賄賂聯合國官員,和通過賄賂澳洲政府官員來建立他的商業王國,而該篇報道是由前記者高西安撰寫。

該篇報道刊登在《雪梨晨鋒報》(Sydney Morning Herald)網站,指陳週澤榮是美國當局一宗指控行賄前聯合國大會主席、安提瓜駐聯合國代表阿什(John Ashe)的刑事案中,為美國當局所「知悉」的一位涉案商人。

阿什已於2016年病逝,但美國司法部上個月成功指控澳門商人吳立勝賄賂阿什等聯合國官員,並判他監禁四年。另一名澳洲華裔女子嚴瑞雪(Sheri Yan,譯音)已被裁定向阿什行賄80萬元罪名成立。

週澤榮在美國當局指控吳立勝等行賄聯合國官員的案件中,代號為「CC-3」。原告律師律師麥克林托克(Bruce McClintock)強調,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採用「CC-3」代號,正是為了保護其當事人的聲譽,因為他從來都不是案件的嫌疑人。

律師指出,他的當事人在這一案件中從未被指控,並否認參與其中,但《雪梨晨鋒報》的報道稱:「這位億萬富翁也許謹慎地以中國為掩護地,遠離引渡條約可達到的地方。」

控方提交聯邦法院的訴訟狀稱,報道內容構成誹謗,因為它指稱原告「的行為方式嚴重錯誤,應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刑事檢控,包括指控行賄。」

控方律師昨天在聯邦法院開堂陳辭中還指稱,高西安在這篇報道中還影射,原告是通過行賄政府官員,在澳洲建立他的商業帝國。控方續稱,高西安在此後一些文章中,繼續誹謗中傷週澤榮。

費法斯集團和高西安均否認誹謗指控。

高西安是前澳洲駐華大使郜若素(Ross Garnaut)之子,幼年曾隨父親在華生活一段時間,此後曾擔任費法斯集團駐華記者,回澳後擔任費法斯集團的亞太新聞主編。他後來借該集團的自願裁員計劃,拿到一筆豐厚裁員金後,立即過檔總理府,擔任譚保總理的傳媒顧問。
法庭繼續聆訊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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