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通過墮胎合法化議案

在新法例下,墮胎將不再列入刑事罪行,容許懷孕不超過 22 週的婦女合法墮胎;至於懷孕 22 週以上的婦女,則需要兩名獨立醫生的批准。另外,新法例在提供墮胎服務的診所及醫療設施外設立安全區,以免職員及病人被反對墮胎者滋擾。

經過兩整天的辯論,昆州議員憑良心投票,結果以 50 對 41 票通過新法例;期間有數十位議員曾就議案發言。

反對黨自由國家黨議員明尼克(Steve Minnikin)、斯塔基(Jann Stuckey)及前反對黨領袖尼科爾斯(Tim Nicholls)亦有投下贊成票。

但工黨的鮑爾(Linus Power)則投下棄權票。

凱特澳洲黨三名議員及一國同議員安德魯(Stephen Andrew)均投票反對,而綠黨伯克曼(Michael Berkman)及獨立議員博爾頓(Sandy Bolton)則投票支持。

州長帕拉謝伊 ( Annastacia Palaszczuk ) 表示,這是昆州的歷史性時刻。

她說,這是一個世紀一次的機會去作出深遠的改革,讓昆州婦女有基本的自由,與全球各地的婦女看齊。

目前,全國只有新州仍然將墮胎列為刑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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