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假期最長可留3年 可為同一僱主工作一年

總理莫理遜(Scott Morrison)昨日宣佈,即時放寬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簽證的條件,留澳時限由最多兩年增長最多3年,每半年要換僱主的規定也延長至一年換一次。此外,部份國家的申請者年齡上限提高至35歲。新措施目的是幫助舒緩農業人手短缺問題。

目前工作假期簽證分兩類(類別417或462),視乎申請人來自的國家地區。香港和台灣申請人可申請417簽證,中國申請人則要申請462簽證。這兩類簽證有效期均為一年,但若417持證人在澳洲的鄉區工作滿3個月,或462持證人在澳洲北部農場工作滿3個月,便可延長簽證有效期一年(即所謂的「續二簽」),總共可留澳最多兩年。

當局昨日宣佈的最新計劃下,「續二簽」條件大致不變,但留澳第二年的背包客如到鄉區農場工作滿6個月,將可再延續簽證一年,前後共可留澳三年。

此外,當局亦放寬462持證人「續二簽」的條件,他們不一定要再到澳洲北部農場工作3個月,而是可以選擇到當地做旅遊和款待業的工作,或是到北澳、紐省、昆省、維省、西澳的主要鄉鎮,或南澳和塔省任何一處工做農場工作。

背包客每份工作的受僱限期亦由6個月延長至一年。

此外,部份國家及地區的申請者,年齡上限將從30歲提升至35歲。

總理莫理遜表示:「由澳洲人填補澳洲工作崗位是我的首要任務,但如果不可能,我們需要確保我們的農民不會看著農作物腐爛而孤立無援,特別是在士多啤梨(草莓)行業」。

《Courier Mail》報道,去年約有41.9萬名背包客來澳洲工作假期,並在鄉區花費了9.2億元。莫理遜稱:「他們(打工度假者)在這裡賺取的每一分錢,都在這裡花費,這就是重點。」

不過,工黨前排議員Andrew Leigh批評,新簽證規例「短視」。他引述上周有關背包客被澳僱主剋扣工資的報告向Sky News台稱:「政府需要非常清晰的方案去處理那些剝削,以及如何製造更多機會使澳洲人從事農業工作。」

ABC報道,農業界普遍歡迎新的工作假期簽證規例,但認為不是長遠的解決方法,業界將繼續遊說政府推出的農業簽證。未能如期修改農業簽證建議的副總理兼國家黨領袖麥哥馬克(Michael McCormack),否認政府放寬工作假期簽證條件等同其計劃已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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