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市中心撞死6途人案 被告33項罪全部成立

去年在墨爾本市中心駕車剷上行人路撞死6人的格加索拉斯(James Gargasoulas),昨日被陪審團裁定6項謀殺和27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罪成立。他明年1月29日再到庭出席判刑前聆訊。

被告早前雖然承認自己是肇事汽車的司機,但否認全部33項控制。案件上周三在維省最高法院開審,不足一星期後,昨日7女5男的陪審團只商議了57分鐘便有決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在陪審員進入法院前,坐在犯人席的被告打哈欠。聽取判決時,他又一直在抖腳,聽到33項控罪每一次被說出「罪成」一詞時,他都沒有反應。案中部份死者的家屬亦到庭聽審,在死者的姓名被讀出時,他們很多人都流下眼淚。

代表其中5名死者的家屬的律師樓Adviceline Injury Lawyers發聲明歡迎裁決。聲明道,被告麻木不仁的行為,將失去摯愛死者的家人朋友的人生擊毀,「受害者的家人感謝所有爭取今日結果的人,以及在他們艱難日子中伸出援手的人。」

案情透露,去年1月20日午飯時間,現年28歲的被告駕駛一輛失車進入墨爾本市中心,剷上Bourke St購物區步行街,並沿著行人路高速行駛,撞倒數十途人。

案中6人死亡,包括25歲日本留學生Yosuke Kanno、33歲亞裔男子Matthew Si,以及33歲女子Bhavita Patel、22歲女子Jess Mudie、10歲小童Thalia Hakin和3個月大嬰兒Zachary Matthew-Bryant。

審訊期間,庭上播放大量閉路電視影片證據,顯示受害人的臨死時刻。案情透露,死者當時以時速60公里行駛,即使將載著3個月大死者的嬰兒車撞上車頭玻璃窗時,也沒有停下。嬰兒最終跌到68米外。

本身為律師的目擊者巴達仙勞(Joshua Baldacchino)供稱,被告剷上行人路時加速,案發當時他正步行回辦公室,看到一些人在跑步和尖叫,逃離正在掃撞行人的汽車,那些被撞的人就像昆蟲一樣。

被告本周一在法庭上辯說,自己沒有意圖殺死任何人,但明白他的行為可能導致這個結果。他說:「我從心底道歉,但這不能修補任何事……就算我被判一段長時間的刑期。」

刑事檢控專員祖德(Kerri Judd)在結案陳辭向法官表示,本案「是你將處理過的案件中,刑事責任最清楚的一宗」,「沒有(犯案人)身份問題,這行為本身已被閉路電視拍攝下來……沒有任何正面的辯解。」

辯方律師亞歷山大(Theo Alexander)也在短得不尋常、只有一分鐘的結案陳辭中說,被告對控罪沒有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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