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租客害怕提出維修請求?

消費者組織發表一份新報告,指本地有半數(51%)租客所住房屋其實急需維修,但租客卻由於擔心被業主趕走而不敢作出投訴。

或者,他們亦擔心業主會拒絕為他們續約話幾大幅加租。即表示,租客擔心業主將採取行動「報復」他們提出的維修請求。

有接近八成(78%)的租住房屋人士在入住後發現浴室有問題,其中 35% 涉及霉菌。

另外,亦有 28% 被訪者投訴的問題包括有蟑螂、飛蛾及螞蟻。

「選擇」公佈的數字顯示,有 68% 租客擔心,向業主提出維修請求會導致業主加租;有 44% 人則擔心會被業主驅逐。

對於不少租客而言,租住物業的經歷是充滿壓力、恐懼及不斷需要搬遷的情況 - 這已非新鮮事;「選擇」在 2017 年 2 月進行的同類型調查亦揭露同樣且存在已久的問題。

「選擇」認為,根本的問題是澳洲業主可在租約期滿(一般不多於一年)時,在毋須任何理由或解釋的情況下要求租樓住客搬離 - 這個被稱爲「無需理由驅逐」(no-grounds eviction)的政策為業主或物業代理提供了一份「長久的禮物」(longstanding gift)。

昆州租客聯會(Tenants Queensland)行政總裁卡爾認為,「無需理由驅逐」政策變相廢除了所有租客保護政策的效用。

這些「保護政策」包括驅逐通知的最短時間要求、將租客名字納入資料庫供其他業主或物業代理查閱的最低要求等,但不包括長期租住權的保障或為物業進行適當維修的保證及承諾。

此外,「選擇」亦指出,55 歲以上的女性在現今租賃市場中的經歷尤其艱難。研究發現,有 66% 年齡超過 55 歲的女士租客認為加租 10% 為「難於承擔」或「非常難於承擔」;有關比率在其他年齡組別卻只有 39%。

同時,亦有 16%  的傷殘人士曾經被業主「無需理由驅逐」,較其他組別的租客卻只有 9%;傷殘人士租客較其他租客在退租驗樓時與業主出現爭拗的比率亦高出 1.5 倍。

該報告呼籲當局禁止「無需理由驅逐」的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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