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al大廈租戶欲遷走 業主稱仍宜居拒退租

建築及設計有缺陷的西雪梨奧運公園Opal住宅大廈的租戶,被業主拒絕退租,仍然要支付每周數百元的租金。

公平貿易廳發佈的資訊稱,如物業不宜居住,租戶可終止租約。《每日電報訊》(Daily Telegraph)報道,租戶Ehsan Jahananbish本月3日聯絡地產經紀要求取消租約,但對方以電郵回覆,大廈未被宣佈不宜居住,拒絕其退租要求。

Jahananbish表示,他每周需支付「約600元」租金,「業主不肯減租或終止租約。我無法在單位居住,不能繼續付租。」

另一名租客Johnson Kim稱,他現時住在酒店,但仍要付租,「他們(業主)說之後會退還給我。」

出事的Opal大廈,上月24日被居民發現牆壁出現裂縫,當日及27日兩度全幢疏散。最後一次疏散後,承建商Icon和政府派員進行為期10日的調查,但如今已屆滿居民仍未能返回住處。承建商延長住戶入住酒店的日期至下月11日。

租戶聯會(Tenant’s Union)的Leo Patterson Ross稱,租戶獲承建商安排入住酒店,而非由業主付帳,他們應獲減租,因臨時住宿的設施不及原本單位完善。

承建商在大廈內最少29個單位進行「調查工作」,在另外15個搭建「臨時支撐」。上周末,有返回單位取物品的業主發現他們的單位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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