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罪判8年3個月 中國商人上訴獲減刑

蕭輝認罪候審期間,違反法庭令,赴香港後未回澳洲接受審判,2014年1月在香港被捕,翌年10月引渡回雪梨。圖為他引渡回澳的第二天到法庭。

涉及澳洲歷史上最大宗內幕交易案之一而被判坐牢的前中資民營礦業公司總經理蕭輝(音譯,Hui Xiao),經上訴後獲減刑。

中國籍的蕭輝在擔任四川漢龍集團在澳洲的漢龍礦業公司總經理期間,利用內幕消息,非法買賣Bannerman Resources資源公司和Sundance Resources資源公司的股份,牟取利潤150萬元,在2016年3月被紐省高院判刑8年零3個月。

紐省刑事上訴庭星期一把刑期減為7年,使他將在今年7月可申請假釋,比原判提早一年。

蕭輝當年在紐省高院受審時承認,他通過妻子和維京群島與澳洲註冊的公司,在漢龍礦業公司2011年正式向股市發表聲明、提出要收購Bannerman和Sundance兩家公司之前,買下這兩家公司的大量股票。在消息公佈,股價上漲後,拋售兩家公司的股票獲利。

他對自己被判澳洲歷史上因內幕易罪而被判的最長刑期提出上訴時辯稱,維省前銀行家凱梅(Lukas James Kamay)因內幕交易獲700萬元利潤,僅被判4年零6個月刑,相比之下,他被判的刑過重。

然而,上訴合議庭的幾位法官說,凱梅在最早可獲得向法庭認罪的機會就立即認罪,並比蕭輝「向當局查案提供更多幫助」。

雖然蕭輝向法庭認罪,但那以後他又違反法庭禁令,未能從香港返回澳洲受審,是被引渡回澳接受懲罰,因此上訴庭最終裁定,他的認罪「功利價值」,僅能幫他減刑15%。

四川漢龍集團的老闆劉漢,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並涉及故意殺人等罪,2014年被判死刑,2015年2月被執行死刑。

(星島日報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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