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華人女生逃離現場 肇事司機再提堂續收柙

開車在雪梨內城區撞死20歲華人女大學生郝燕(音譯,Yan Hao)後棄之不顧逃離現場的臥龍崗青年霍斯金斯(Scott Hoskins)昨天在當地法庭第二次提堂,再度遭拒絕保釋,到庭旁聽的父親在兒子被押走時痛哭,此前他母親亦曾企圖為他頂包而被警察拘控。

父親對被庭警押走的兒子大喊「我愛你」後,亦對死者家庭道歉。被告被指控5項罪名,包括危險駕駛造成他人死亡,車撞其他人後未能停車和提供幫助,在被暫停駕照期間開車。裁判司昨天下令他在本月稍後第三次出庭受審。

媒體昨天披露,霍斯金斯被捕後向警察聲稱,他曾把車停在路邊,但看到她死後決定開車逃走。不過,事實上受害者當時並未死亡,一些人士上前幫助她,包括為她實施心肺復甦術和打電話叫救護車。她被送入聖雲仙醫院(St Vincent’s Hospital)搶救,不久死於醫院內。

郝燕上周四下午2點15分左右離開她與朋友租住的Waterloo區住宅樓,橫穿Lachlan St街時遭一輛飛馳的起亞麗奧(Ria Rio)揭背房車撞飛到對開車道上。

警察上周五早晨前往臥龍崗他母親家中打算逮捕他時,他50歲的母親Debbra Aldridge竭斯底里發狂喊:「我要告訴你們,昨天是我在雪梨,是我撞倒一個女孩。」

據警方周末提交臥龍崗地方法庭的文件顯示,這位替兒子頂包的母親在警署接受錄音盤問時重覆說「我做了甚麼?」和「我殺死了某個人」,接下來因情緒太衝動而要求停止盤問。

當警察告訴她,通過詢問車禍現場目擊證人和翻看閉路電視(CCTV)錄像,他們確認肇事車上的司機和乘客是兩名男青年。她隨即承認自己在作口供時說謊。她說:「我只是想保護他。他是個好孩子。」警察逮捕她並帶往警察後不久,21歲的霍斯金斯到警署投案自首。

星期六早晨霍斯金斯透過視像連線在臥龍崗地方庭過堂,警隊檢控官戴維斯(Coby Davis)警長成功說服裁判司拒絕給予他保釋。戴維斯說:「他把自己的自私需要,置於受害者之上,棄之不顧,留她死在Waterloo路上。他僅是因為警察已接近抓獲他和他母親企圖為他頂包後,才向警方投案自首。」

警方指稱,霍斯金斯開車撞倒郝燕時,已因違規駕駛被吊銷駕照。他在向警方作供時說,他撞倒受害者後,把車停在路邊,透過車窗看到她倒在路上無法動彈。他以為受害者已死亡。他之所開車逃走,是因為自己已被吊銷駕照和急於想回到家人身旁。

撞人時車上的乘客是霍斯金斯的好朋友、21歲的祈隆(Ashley Killorn),兩人一同在臥龍崗租住房屋。後者星期五晚上7點10分到警署投案自首,被指控掩蓋嚴重違法行為。他辯稱,車撞人時他感到極其驚恐和害怕,而且他的手機已「被切斷」。

不過,警察檢查發現他的手機仍可開通和充電。所有手機都可打000報案,不受網絡限制。他亦被拒絕保釋。

霍斯金斯和祈隆,昨天再度到臥龍崗地方法庭受審。霍斯金斯的母親被指控妨礙警察執行公務和做虛假/誤導性口供,以及妨礙司法公正。她獲保釋,等候未來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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