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立法禁止學校歧視同性戀教師

工黨及部份自由黨議員希望引入法例禁止宗教學校歧視同性戀教師,但聯邦政府暫時拒絕考慮此問題。

今個星期聯邦國會將會修正法例,禁止宗教學校以性取向為理由,將學生拒諸校門外。

而工黨希望同時取消宗教學校的權利,基於性取向、性別認同、或伴侶關係等因素決定是否聘用或辭退教師。

但係總理莫理遜認為這並非政府目前的首要議題。他星期一(10 月 15 日)在國會會議上承認,「這些都是重要的議題」,但強調最重要、目前急需解決的問題是與兒童有關,「確保我們能保護他們、免受歧視」。

莫理遜說:「將來會有適當的時候及地點以處理這些問題。」

早前,一項由前律政部長盧鐸(Philip Ruddock)領導的調查建議政府修例,讓宗教學校有權基於師生的性取向而作出「歧視性」行為。

宗教學校事實上自 2013 年就可以拒收同性戀學生,但一直未有動用這個權力。

工黨領袖索頓指,由教育工作者向他說,他們毋須獲得法例豁免。

索頓向澳聯社說:「若這些法例在過往是合適的,目前已不再適當。目前的法例需要清楚反映我們向孩子灌輸的價值觀。」

另外,SBS 獨家報導,一些在基督宗教及伊斯蘭教學校任教的同性戀教師表示,他們都會隱瞞自己的性取向以保住教席。

一名教師詹姆士(Michael James)向本台表示,他原本任教於一間天主教男校,當校方發現他涉及在網上爭取同性戀權益時,他就失去職位。

而澳洲基督教學校聯會發言人斯賓塞(Mark Spencer )則指,因為性取向理由而解僱教師並不常見,因為同性戀教師通常都不會申請在這些學校任教。

他又指出,他們從來都不會因為性取向而開除學生的學籍,但希望保留拒絕僱用教師的權利。

斯賓塞說:「我們當然希望教師能以身作則,不單是在課室內講授他們的信仰,而在校外亦會身體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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