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新法例保障樓花買家

紐省議會通過新法例,使到購買住宅樓花的買家有更大保障,而「產權轉讓法例」的修訂安排,對披露資料、冷靜期、持有訂金及落日條款有新規定。

紐省金融、服務及房產事務廳長唐明魯昨天表示,以樓花方式出售的住宅,已由2006至07年度祗有2,000多伙,大幅增至2017至18年度接近3萬伙,佔紐省整體住房物業大約12%比重。

唐明魯說,首次購買家近年購買樓花變得越來越受到歡迎,而樓花計畫雖然絕大部分都很好,但當事情一旦出錯,我們亦聽到不少可怕故事。

唐明魯指出,新法例將會加強對買家的現有保障,並通過訂立最低披露標準,及確保開發商要負起當買家購房時所曾作出的承諾。

唐明魯又說,我們亦會授予高等法院額外權力,來對付濫用落日條款的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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