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促成酒莊買賣收取股份 華裔市長獲證無以權謀私

南澳甘比爾山(Mount Gambier)華裔市長李錦堂(Andrew Lee)被指促成一個中資集團購買Coonawarra一間酒莊,從中謀取個人利益。南澳申訴專員(SA Ombudsman)經調查後認為李錦堂行為「不恰當」,但不足以構成失職(misconduct),建議他檢討自己的行為。

李錦堂是香港移民,2014年當選甘比爾山市長。他涉嫌在2016年4月利用納稅人金錢前往中國山東商業外訪期間,以中介人身份,促成Rymill Coonawarra酒莊售予山東的嵐橋集團,期間利用市長身份獲取股份。澳洲廉政公署(ICAC)將個案轉介申訴專員蘭斯(Wayne Lines)跟進。

蘭斯在初期報告中稱︰「李市長被指沒有為Rhymill酒莊的股份支付金錢。李市長強調他的5%酒莊股份並非禮物,而是他促成買賣的酬勞。」

調查期間,李錦堂承認曾在2015年,分別與嵐橋集團主席葉成和其兄弟葉剛會面兩次及一次,商討收購Rymill酒莊的事宜。他又承認,其後在山東外訪期間曾與葉剛會面,但否認作出任何不當行為。

蘭斯稱︰「李市長承認曾在山東給予葉剛卡片,但之後發現礙於兩人在商業上的交往,『那是錯誤的行為』。」蘭斯發現,在山東外訪後的三個月,李錦堂與葉剛成為生意拍擋,並註冊了公司Furunde Wine Co Pty Ltd。該公司作為嵐橋集團的子公司,在外訪後六個月收購了Rhymill酒莊。

蘭斯周四發表最終報告,指出並無證據顯示李市長在山東外訪期間「進行私人業務」或作出失職行為。「雖然李市長利用市長電郵帳號(分別向酒莊老闆John Rymill及葉剛)發出兩封電郵、在交易中不當使用卡片……這些錯誤未至於嚴重到構成失職。」

不過,蘭斯警告,作為市議會最高負責人,李錦堂作為嵐橋集團此次大型商業交易的中介人有如遊走道德界線邊緣。「考慮到語言及文化差別,以及部分觀旁者對此次交易的歷史認知不足,不難理解為甚麼李市長參與此次買賣會引起部分澳洲人揣測。」

最後,蘭斯建議李錦堂「檢討並澄清任何讓人認為他以權謀私的行為」。
嵐橋集團近年在澳洲備受媒體關注,因為它在2015年10月以3.88億美元獲得達爾文港99年租憑使用權後,被捲入一場澳、中、美三國之間的政治旋渦,不僅澳洲國內一批保守派人士和軍方人士批評這項交易危害澳洲的國家安全,美國總統奧巴馬更在第一次與譚保(Maloclm Turnbull)總理會面時,當面直斥這項交易。但北領地政府卻一直堅稱這項交易沒有損害國家利益,而則造福當地經濟和民眾。

(星島日報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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