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用手機撞斷警員腳 4度停牌P仔再被起訴

救護人員正把夾在車輛間的受傷警員救出。

西南雪梨周五晚發生嚴重車禍。一名被4度被停牌的22歲P牌司機,涉嫌開車時用手機發短訊導致分心,把兩名警員撞至重傷。紐省警務處長富拿(Mick Fuller)表示,支持實施更嚴勵的罰則,對付那些駕車期間使用手機的司機。

桑頓(Jakob Thornton)被控6項控罪,包括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

澳聯社(AAP)報道,桑頓上周五晚在西南雪梨Leumeah駕車撞向高級警員韋特(Jonathan Wright)及科利(Matthew Foley),把兩人夾在汽車及警車中間。事後,韋特右腳須截肢,而科利則左腿骨折。

被告周六透過視象傳真在巴拉瑪打(Parramatta)保釋法庭出庭應訊,被拒保釋。

法庭聆悉,被告在撞向警方所設隨機抽樣查車點前,約有10至20秒在看他的手機。他此前已4次被吊銷俗稱「P牌」的臨時駕駛執照。今次已非他首次觸犯同類法例,兩年前他曾因在駕駛中使用手機,被吊銷駕照。

被告須於本周三在金寶鎮(Campbelltown)法庭出庭應訊。

警務處長富拿周六早上前往利物浦(Liverpool)醫院探望傷勢較輕的科利。事後他對記者稱,傷者精神狀態良好,而受重傷的警員則仍在深切治療病房留醫,他的腿的部份已截肢。

富拿稱,一名司機罔顧他人危險的駕駛行為,險些取去一名警員的性命。他又說,紐省有著這種文化問題:司機認為駕駛時發短訊較顧及(此行為)可能引致他人喪命或嚴重受傷更重要。

富拿表示,身為警務處長,他有責任保障居民性命,因此對任何可解決問題或使司機駕駛時停用手機的方案,均持開放態度。

本月較早前,單在一日中,公路巡警便發出逾1,200張駕駛時用手機的罰款通知單。

(星島日報澳洲)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