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發展商須付押金 減工程爛尾業主損失

紐省政府實施新的「住宅建築賠償計劃」(Home Building Compensation),任何2萬元以上的住宅項目的發展商,須向公平交易署支付相等於合約金額2%的押金,供業主立案法團支付修繕建築缺陷的費用。

《雪梨晨鋒報》(Sydney Morning Herald)報導,早前有發展商偷工減料,業主要自掏腰包支付數百萬元的維修費用。新計劃可確保建築缺陷在工程早階段便可修補。

紐省規劃改善廳長麥堅(Matt Kean)表示,這個缺陷責任押金的目的,是減少發展商及買家的開支,解決維修延誤問題,減少昂貴及費時的法律訴訟程序。麥堅發聲明稱:「現在要求發展商向紐省公平交易署提交押金,相等於合約金額的2%,業主立案法團可支取資金修補任何建築缺陷,保障消費者不會因發展商留下不誠實或未完成工程招致損失。」

金融、服務及物業廳長多明尼路(Victor Dominello)稱,新計劃每年平均接受613宗索償,支付8,280萬元賠償。

麥堅又稱,透過獨立評估,新計劃可改善公平交易署核實發展商提供的合約金額的能力。「(計劃)規定要聘請獨立建築督察,令所有參與人士都有信心交易公平。」當局已公佈分契住宅(strata building)的建築評估要求。

(星島日報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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