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工作審裁處(FWO)聲稱,向遭僱主剝削的臨時外勞給予特赦,假如他們舉報僱主及協助當局調查,即使違反所持簽證的工作權限,也不會被驅逐出境。然而紐省工會揭露,特赦是審裁處與內政部的非正式安排,沒有約束力,令外勞無保障。工會促請當局保證,不會取消這批外勞的簽證。
紐省工會聯合會(Unions NSW)按《資訊自由法》取得《新公平工作審裁處/移民部(FWO/DIBP)轉介守則》(移民部現已改組為內政部)。這份文件並非公平工作審裁處與內政部的約束性協議,旨在「打破舉報勞資剝削事件的障礙,鼓勵臨時簽證持有人向公平工作審裁處求助,確保協助審裁處調查違規活動的個別人士不會被驅逐出境」。
文件稱,持臨時工作簽證、遭僱主剝削的外勞,只要符合條件,內政部「一般不會取消他們的簽證、羈留或驅逐他們離開澳洲」。這些條件包括:簽證持有人將來會遵守簽證條件、沒有其他取消簽證的理據。至於簽證不允許工作的外勞,文件稱:「(內政部)會考慮每個個案的情況」。
文件其中一部份是指導審裁處調查人員決定,是否轉介個案給內政部,但公平工作審裁處稱,這些資料會影響「執法及公眾安全」,所以內容被當局修改過。
文件只顯示,截至去年3月24日,審裁處轉介了13個個案至內政部,多數涉及2015年被揭露的7-Eleven便利店剝削僱員醜聞,受害外勞的去留至今未卜。
雖然公平工作審裁處發言人證實,向審裁處求助的簽證持有人中,沒有人被取消簽證,但文件寫道「通過這些守則,審裁處與(內政部)合作,通知(內政部)作出決定,但最終是(內政部)的決定」,顯示審裁處沒有實際權力左右內政部取消被轉介外勞的簽證的決定。
紐省工會聯合會書記莫偉(Mark Morey)促請審裁處立即澄清受害外勞的身份,「如這些工人舉報勞資詐騙案,他們需要當局的鐵定保證。被剋扣工資的外勞,需要即時、廣泛的驅逐特赦,直至得出長遠的解決方法。」
莫偉稱,當外勞舉報遭剝削後,政府部門經常拒絕給予書面特赦保證,「難怪這國家的外勞遭剋扣工資那麼常見。外勞沒有能力或保障捍衛工作權益」。
工會稱,公平工作審裁處逾一年來,定期出席留學生活動,推廣外勞驅逐特赦,但當學生諮詢特赦的正式手續,或要求書面保證時,審裁處的回應「含糊」。
澳洲目前有72萬名外國學生,所持的學生簽證允許他們每周工作20小時,另外約13.4名外勞是持417類別的工作假期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