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 14 個月,布裡斯班市政府收到了 9,100 多起關於廢棄車輛、破舊車輛、危險車輛和未登記車輛的投訴。
布里斯班市政府發言人表示,9,100 起投訴中的大部分來自 Rocklea、Coorparoo、New Farm、Toowong 和 Moorooka。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來,布裡斯班市政府還拖走了 280 輛汽車,包括 19 輛拖車、18 輛多功能車、13 輛貨車、6 輛大篷露營車和 4 輛卡車。
市政府發言人表示,“在道路上停放已登記的船隻、拖車或大篷車是合法的,前提是拖車的停放符合道路規則以及適用於特定位置的任何停車標誌或停車線”。
但是,將未登記的拖車停在道路上是違法的。
如果車輛長度為 7.5 米或以上,則必須根據 1999 年重型和大型車輛地方法停放,其中規定此類車輛不得停放在任何居民區 100 米以內或不得超過 1 小時,除非按照許可停車標誌停車。
拋錨的車輛、運送貨物的車輛、進行施工或維修或進行緊急工作的車輛是一些例外。
市政府發言人說:「市議會根據 2021 年健康、安全和便利地方法對道路上未登記、廢棄、破舊和危險的車輛進行監管。 ”
她說:「被視為危險的車輛如果影響公共安全,將立即被拖走。 ”
“被認定為未登記、被遺棄、破舊的車輛也會被市議會拖走。
“根據標準程式,市議會試圖在可能的情況下確定車輛的擁有者,並與他們合作以實現自願合規。
“每種情況都不盡相同的,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