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昆州一條鮮為人知的道路規則的漏洞,布里斯班一名女子收到了一張罰款575 澳元並扣3 分的罰單,心有不甘的她為此煩惱了好幾個月。
這名女子自稱Carla,她在Kenmore的Moggill Rd 為了避讓救護車而闖紅燈,卻被違章攝像頭拍到。
根據昆州法律,如果目的是為了避讓緊急服務車輛,司機可以闖紅燈,因此Carla 對罰單提出上訴,希望被豁免。
然而,她的上訴被駁回,因為“沒有照片證據證實”當時確實有救護車經過。
Carla 並沒有選擇繼續到法庭上訴,因為她知道這是一個昂貴且漫長的過程。
“我當時正沿著右側車道入境,後面有一輛閃著警報燈並響著鳴笛的救護車駛來。”她說。
“為了讓出道路,我把車部分開進了Marshall Lane 當時是紅燈的右轉車道。”
“我想著等救護車開過了,我就回到原來行駛的車道,繼續直行(綠燈)。
“然而,似乎是因為我的車部分進入右轉車道然後繼續直行,因此而觸發了右轉車道紅燈的違章攝像頭。
“除了上法庭之外,沒有其他辦法可以對這種侵權行為提出爭議……這好像是故意刁難我一般。”
Carla 必須通過信息權程序才能訪問昆士蘭救護車服務記錄,以證明她闖紅燈時救護車就在十字路口。
此前,一封拒絕她上訴的電子郵件稱,照片證據並不能“證實您的說法,即您的車輛後面有一輛救護車服務車”。
“與此事相關的照片證據已經過審查。該證據顯示您的車輛位於Kenmore 的Moggill Rd 的右轉車道(如道路方向箭頭所示),且右轉箭頭顯示紅色信號。”
“一旦你越過白色實線停止線,無論你是右轉進入Cedarleigh Road/Marshall Lane 還是直行穿過十字路口,都將犯下’衝紅燈’的罪行。
“針對攝像頭檢測到的違法行為,將依法發出並執行侵權通知。為了維護公眾的信心,法律的規定必須一致地適用於社會所有成員。因此,罰單不會被撤回。”
昆士蘭稅務局每月大約會收到多達兩起此類糾紛。
每當有人對違規通知提出異議時,他們就會查看違規時間前後和其他車道上拍攝的其他圖像,以確定在違規之前或之後是否可以看到緊急車輛。
如果圖像表明違規行為是在為緊急車輛讓路時發生的,則罰單將被撤銷。
但如果在違法行為發生前後,圖像中沒有發現緊急車輛,則罰單仍然有效。
此外,如果圖像顯示其他司機也因為緊急車輛讓路而不遵守道路規則而收到罰單,那麼這些罰單也將被撤銷,並通知其他司機。
Carla 說,她“不准備接受”這一結果,於是她給昆士蘭交通部長 Mark Bai ley 的辦公室發了電子郵件。
Carla 寫道:“提供的答复表明,照片證據並不能證實我的車後面有一輛閃爍燈光和警報的救護車。”
“然而,它沒有承認交通部沒有嘗試與昆州急救隊伍就緊急車輛的存在進行溝通。”
“根據我的車輛和我左邊的車輛各自的位置,它們清楚地描繪出我們兩輛車橫跨兩條車道,試圖為我們後面的車輛(包括一輛救護車)讓路。”
昆士蘭州政府網站稱:“法律允許在安全的情況下逆行行駛或闖紅燈以避開緊急車輛”。
但布里斯班的司機聲稱,這些法律是對於司機來說無論怎樣都是不利的,
因為道路使用者如果不離開緊急車輛的道路,也可能被處以至少335 澳元的罰款。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布里斯班居民表示,她在Kenmore 的一處十字路口避開一輛臥底警車的後也被罰款。
“當時我的車後面兩輛車後有一輛臥底警車,我們把車開進右轉車道,讓路,他們過去後,我們繼續直行,有一個綠色的直行燈,但有一個紅色的箭頭,所以我們中招了。”她說。
“我們從爭議中得到了一份裁決,大概是說,因為警車沒有直接出現在照片中,所以罰單不會被撤銷。 “
“我無法想像身後有一輛警車或救護車,大家卻留在原地不讓路,
……你試圖做正確的事,但無論如何你都會被罰。
這只是增加政府的收入。